香港國際機場同國泰合作嘅機票抽獎活動上次「聖誕篇」各位網友有抽到嗎?今次延續版「新年篇」可以繼續玩下(即日至2020年3月1日),無需任何資格,直接响網上登記參加就可以,每人每日可以參加一次!
【抽獎玩法】
把握機會參與「賞飛就飛」大抽獎獲得香港始發往返經濟艙機票!只需簡單填寫個人資料,即可登記抽獎活動!每日上午8 時正至下午10時正,選出一個您心儀目的地,即可參與抽獎!
每週參加次數愈多,該週中獎機會愈大!
*所有累積之中獎機會將於每週重設。
👉 按此進入活動主頁進行抽獎
若果想了解抽獎程序可參考「聖誕篇」文章👉(按此)
- 1. 抽獎活動舉辦日期為 2020年 1月3 日至 2020年 3 月 1 日(活動期間),共9週。參加者可於活動期間逢星期一至日的早上8點至晚上10點正(香港標準時間,以伺服器上提交時間為准)每日登記參與抽獎。
- 2. 參加者必須在抽獎活動網站上進行登記,方合資格參加抽獎。抽獎活動得獎者(得獎者)可贏取從香港出發之單人往返經濟艙機票(機票獎品)及價值港幣150元機場電子現金券(現金券)。
- 3. 每次參與抽獎時,參加者必須且僅可在公佈的 5 至 7 個機票目的地中選取乙個。
- 4. 參加者在活動期間可參加多於一次抽獎,但每日僅限一次。
- 5. 參加者於每次抽獎可選擇曾經挑選之機票目的地或新的機票目的地。抽獎系統將每日抽出得獎者。
- 6. 該日登記但未能中獎之參加者會自動進入翌日相同目的地之抽獎之中。
- 7. 參加者可在翌日通過重複選擇前一天挑選的機票目的地或新的機票目的地,以增加中獎機會。
- 8. 參加者於每週參加抽獎的次數愈多,該週中獎的機會愈大。
- 9. 每名參加者在活動期間內只可中獎一次,中獎後不可參與其後在該抽獎網站上舉辦的其他抽獎。
- 10. 香港機場管理局有權,在考慮到以下合理情況時,在任何時間取消涉事參加者參與抽獎及得獎資格,而毋須事先通知及給予解釋:
- 以任何方法或程式擾亂或操控抽獎活動;
- 以任何手法損害或干擾抽獎活動的正常進行;
- 違反此等條款及細則或適用法律及條款
- 11. 參加者登記時須確定輸入資料正確無誤。參加活動填寫之姓名須與護照上所顯示的完全相同。
- 12. 參加者須依照本抽獎活動訂明之收集個人資料聲明填寫個人資料以登記參與抽獎。詳細《收集個人資料聲明》請按此查閱。
- 13. 參加者須於登記參加抽獎時確保相關的旅遊證件有效期為至少6個月。
- 14. 凡是已登記之參加者,於下次參與抽獎時只須輸入已登記之電話號碼便可。
- 15. 每名參加者只可使用一個電話號碼,正確護照號碼及護照姓名登記參與抽獎。參加者不得用多於一個電話號碼登記抽獎。
- 16. 香港機場管理局,提供機票獎品的航空公司,及任何籌辦是次抽獎活動的代理廣告公司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是次抽獎活動,以示公允。
- 17. 每天登記抽獎時間結束後,機管局的電腦系統將即時抽出各目的地之得獎者。得奬者將獲自動回覆電郵個別通知得奬(自動得獎通知電郵)。
- 18. 得奬者會在獲自動得獎通知電郵後12日內另獲電郵(兌獎電郵)以通知兌獎詳情。得奬者須於獲自動得獎通知電郵後30 日內,以兌獎電郵上的指示及兌獎資料,自行聯絡獎品列明之航空公司兌換機票獎品,逾期作廢。得奬者亦須下載「我的航班」手機應用程式,以登記抽獎之電郵登記成為會員領取機場電子現金券。
- 19. 在以下任何一種情況下,得獎者將會被無條件及不可撤銷的剝奪其兌換機票獎品及現金券之權利:
- 自動得獎通知電郵或兌換電郵因無法送抵抽獎登記之電子郵箱而被退回;
- 機管局無法聯繫上得獎者;
- 準得獎者未有遵守此等條款及細則
- 20. 主辦單位有權以其認為合適的任何方式處置無人領取的機票獎品及現金券。
- 21. 每週之得獎名單將會於每下個星期一早上9時正於抽獎網站公佈。
- 22. 抽獎活動舉辦日期內所有得獎名單將於 2020年1月15日, 2020年1月29日, 2020年2月12日, 2020年2月26日, 2020年3月11日於星島日報及英文虎報內刊登,主辦機構有權在結果中列出得獎者的姓名及電話(頭尾各兩位數字)等資訊。
- 23. 機票獎品之出發期限為 2020年 1 月 3日至 2020年 6 月 30 日,並視乎個別航空公司的機位供應情況及按照機票的停留期限內完成旅程。
- 24. 機票獎品不適用於以下出發日期及視乎個別航空公司的機位供應情況︰
航空公司 不適用出發日期(即兌換的機票不可在以下列明的出發期間使用) 國泰及國泰港龍 從香港始發的航班:
- 2019年12月18日至2020年1月1日
- 2020年1月17日至2月5日
- 2020年4月3日至13日
香港快運 視航空公司線上預約網站的即時機位供應情況 - 25. 於2020年1月6至12日供抽獎之往返吉隆玻、高雄、及曼谷之機票將不會受以上24項所屬的不適用出發日期之限制。
- 26. 所有機票不可退款、轉讓、轉換行程目的地,且不可用於交換或兌換現金或信用額度或任何其他類型的好處。
- 27. 機票獎品須在 2020年 1 月 3日至 2020年 6 月 30 日期間使用。
- 28. 所有機票獎品不包括機場稅、機場保安費、航空公司燃油附加費、額外行李收費、保險費用、及其他額外費用。得獎者須自行承擔這些費用。
- 29. 一旦得獎者領取獎品後,若有遺失或被竊, 均不會作出補償。機管局非奬品供應商,故並不保證送出奬品之質量及為此而負上任何責任。得獎者如對機票獎品及兌獎有任何疑問,須聯繫機票獎品上列明之航空公司。
- 30. 機票獎品須受相關航空公司之使用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向航空公司查詢。
爭議
- 31. 如有任何爭議,機管局保留最終決定權。
- 32. 此推廣優惠詳情、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版內容如有歧義,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 33. 此等條款及細則受香港法律約束。
其他
- 34. 如有任何查詢,請電郵至: hkiapromo@hkairport.com
- 35. *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號碼:5303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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